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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外省市注册导游证且持有北京市领队证人员进行培训的通知


文章来源:行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06-23
全市各出境游组团社、相关导游: 
    北京市旅游委将对在外省市注册导游证且持有北京市领队证的人员进行培训。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经培训且合格后可将电子导游证注册关系转入北京市旅游行业导游员分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导游员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此次培训:
  (一) 已在外省市注册地完成电子导游证换发;
  (二) 已在本市取得 “领队证”,且在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旅游法》,取消领队证。)后仍处于有效期的领队人员。
   二、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至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报名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南大街儒福里40号(地铁4号线陶然亭站C出口,北方昆曲学院对面),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
    五、培训时间
    培训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培训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6月28日,培训人数450人。报名人数满员后,继续报名人员,转入第二期培训,培训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7月16日。
    培训的课时安排、课程内容、培训要求等,报名时详见有关通知。
    培训合格后,将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此名义向导游员收取任何费用。
   2.凡经培训合格后,继续在京从事领队业务的人员,需按照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关于导游人员从事领队业务的条件,自公布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北京市旅游委申请办理注册转入手续。
    请随时关注北京市旅游委官方网站(www.hxghb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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