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在京召开
文章来源:首都旅游协调与区域合作处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3-12-05
会议提出,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提升区域旅游合作水平,并达成 “北京共识”、成立“9+10”区域旅游合作四大联盟,以积极有效的举措深化和完善区域旅游合作。会议讨论成立了“9+10”区域入境旅游合作联盟、“9+10”区域旅游媒体合作联盟、“9+10”区域旅游研究机构合作联盟、“9+10”区域旅游投资促进合作联盟,并确定了各个联盟的总召集人和分召集人。
据介绍,为推动区域旅游合作、实现共同发展,2008年初,由北京倡议发起,环渤海地区5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环北京4省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以及国内10个热点旅游城市(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西安市、杭州市、南京市、昆明市、成都市、哈尔滨市、桂林市)建立起“9+10”区域旅游合作机制。
会议强调,走过五年成长历程,“9+10”区域旅游合作收获丰硕成果。市旅游委主任周正宇博士说,五年来,在国家旅游局的关心指导下,在“9+10”地区省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9+10”区域旅游合作以提升旅游产品整体市场竞争力为核心,打破行政体制壁垒,加大统筹规划力度,有效整合旅游资源,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日益突出。
市旅游委周正宇主任指出,“9+10”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创建以来,受到国家旅游局、“9+10”地区省市党委政府和新闻媒体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特别是经过中国旅游报、中国日报、旅游杂志、央视网等国内权威主流媒体的重点报道,“9+10”区域旅游合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了持续提升。
市旅游委副主任安金明介绍,五年来,“9+10”区域旅游合作机制为促进区域旅游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完善了区域旅游协调工作机制,针对旅游产业发展、旅游规划及旅游项目建设等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相互拓展旅游市场,整合“9+10”区域优势旅游资源,共同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打造旅游品牌;推进旅游市场一体化,在旅游规划、市场、信息和标准化等方面开展合作,形成信息、管理、服务无障碍的一体化大旅游格局;加强旅游监管合作,建立旅游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旅游质监和执法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执法联动,对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提供积极有效的救援和帮助,共同维护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四届“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的成功召开也为区域各省区市旅游协调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据了解,2008年初首届“9+10”区域旅游合作会议上确立区域旅游合作机制,组成了跨区域的旅游协作体,为此后的区域旅游合作奠定了有力的政策保障;2008年底第二届会议的召开充分发挥了各省市的优势,9省区市以及10个热点旅游城市携手应对了全球的金融危机,取得了显著成效;2010年第三届会议围绕“十二五”创新、合作、转型、发展的主题,构建了区域旅游一体化,初步实现了“9+10”区域旅游共同发展与繁荣;2011年第四届会议通过加强各省市对旅游资源的有效整合,初步形成了旅游产品、市场、信息、客源和利益共享的机制,有效推动了9省区市以及10个热点旅游城市的交流合作与可持续发展等。在“9+10”旅游部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在落实旅游合作机制、相互拓展旅游市场、推进旅游市场一体化、加强旅游监管合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区域各省市受益良多。
“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了国家新一轮改革的航程,必将为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新的基础与环境。周正宇指出,“一要坚持政府主导,深化区域旅游合作体制机制改革;二要发挥市场作用,推动区域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要发挥企业主体和社会参与的作用,提升‘9+10’区域旅游合作的影响力。”(符振彦/摄影)